
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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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营:法医鉴定,价格评估鉴定,伤残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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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认定材料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,原伤残部位伤情所发生的医费用,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。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,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《工伤复确认联系单》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。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确认申请,并提交以下材料:工伤复是由原工伤引起的,所以复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,并且需要提供一定的认定材料符合一定的程序。





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,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。第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、复查鉴定、再次鉴定申请的,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。第十九条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程序、期限等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。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被认定为工伤,工伤保护是明确规定的,即用人单位给予赔偿和工伤保险支付。但是工伤当时被治之后还有复的可能,所以工伤复也是可以受保护的。
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,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、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,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。工伤事故(又称劳动事故)是指在职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内、工作时间中,因从事与生产有关的活动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、 急性等事故。 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。职工发生工伤,经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、影响劳动能力的,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。

王朋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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